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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隱政策聲明

秘書處致力確保按照《個人資料(私隱) 條例》的規定來處理所有個人資料。在這方面,秘書處承諾:

  1. (一) 以合法和公平的方法收集足夠但不超乎適度的個人資料,而該等資料必須只為與秘書處的職能或活動有關的合法目的而收集;
  2. (二) 在顧及個人資料所作用途的同時,採取一切合理可行的步驟,確保所收集或保存的資料準確無誤;
  3. (三) 刪除不再需要作原有用途的個人資料;
  4. (四) 除非有關人士已明確同意改變資料的用途,或該等用途得到法律准許,否則秘書處只會把所收集的個人資料用於收集該等資料的目的或與其直接有關的目的;
  5. (五) 採取一切合理可行的步驟,以保障個人資料不會為未獲准許的人士查閱、處理、刪除或作其他用途,也不會意外地為人查閱、處理、刪除或作其他用途;
  6. (六) 採取一切合理可行的步驟,以確保任何人能獲告知秘書處所持有的個人資料種類,以及該等資料會作甚麼用途;以及
  7. (七) 准許任何人查閱和改正以他們為資料當事人的個人資料,並以法律准許或規定的方式處理該等查閱/改正個人資料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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