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獲批項目的最高資助款額為合資格項目成本總額的90%,或港幣300萬元,以較低者為準。
獲資助機構須自行承擔項目成本的餘額,或透過第三方贊助、利用項目收入或其他方法來支付,但不得涉及在項目場地或資料內刊登商業廣告。獲資助機構的承擔額可以現金或實物/實踐的形式履行。
一般可獲資助及不獲資助開支項目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