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程序
合资格受惠人士
来自合资格专业服务行业并参与津贴计划活动的香港专业人士请填妥个人申领表格,并在活动结束后连同相关证明文件交回该活动的相关香港主要专业团体。有关「准津贴计划申请机构」的资料,请参阅活动名单下各活动详情。
合资格申请机构
津贴计划的申请机构应把填妥、签署并盖章的申请表格(附承诺书),连同由合资格参与活动的专业人士填妥并签署的个人申领表格和相关证明文件,送交支援计划秘书处。
申请机构须:- (a)确认在整个相关活动举行期间,有关参加者是来自支援计划合资格专业服务行业的香港专业人士(例如参考个别人士的相关专业资格,以及他们是否在香港从事相关专业服务);以及
- (b)承诺在收到政府一笔过发放津贴计划的津贴款项后,安排把津贴款项妥善发放予合资格参与活动的专业人士。
填妥的申请表格、个人申领表格和证明文件,应以亲身、邮寄或电子方式送交支援计划秘书处。如以电子方式递交申请,申请机构须按照《电子交易条例》(第553章)的规定,以申请机构的获授权人的认可的机构数码证书*签署申请表格。随附的申领表格和证明文件应由相关的参与活动专业人士按照《电子交易条例》(第553章)的规定,使用其认可的个人数码证书*进行数码签署。申请机构须将已数码签署的申请表格、个人申领表格和证明文件发送至pass@cedb.gov.hk。
有关《电子交易条例》(第553章)所认可的数码证书,请浏览数字政策办公室网站。
*如没有认可的机构或个人数码证书,申请机构仍可以电邮方式递交申请,但其后必须向支援计划秘书处提交已填妥和签署的申请表格、个人申领表格和证明文件的正本。